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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8
  •  

    杭人考〔2014〕40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4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8部门关于明确专业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
        下午2:00-4:00     《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考后对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于7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0571-8839676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表”(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还可以上网打印)及附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按时到杭州市档案局宣传人事教育处(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电话:0571-85370063)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证书发放。对全部科目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考后审查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书。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杭州。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20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教材征订。省档案系列资格考试用书2014年已改版,新教材由省档案局组织编写,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今年参加考试人员需启用新教材。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还编印了《档案专业培训考试参考资料》。考试用书的发行由杭州市档案事务所负责(联系电话:0571-85342980,85503168;联系人:李细仙)。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考后审查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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